
各區(市)財政、農業農村、漁業主管部門,各金融監管支局,各保險承保機構:
《青島市級特色農產品保險試點實施方案(2025—2026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貫徹落實。
?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農業農村局
青島市海洋發展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青島監管局
2025年6月25日
青島市級特色農產品保險試點實施方案
(2025-2026年)
?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關于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政策體系,提高農業保險服務能力,有效防范化解自然災害和市場變動雙重風險,支持特色農業發展,促進農民收入穩定,現就開展我市特色農產品保險試點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保險險種
青島市級特色農產品保險試點險種包括生鮮牛乳收入保險、蛋雞收入保險、生豬收入保險、肉牛收入保險、蔬菜收入保險、果樹氣象指數保險、蜜蜂氣象指數保險、海參養殖高溫指數保險、牡蠣養殖風力指數保險等9個險種(各險種試點方案見附件)。
二、組織方式
青島市級特色農產品保險試點工作由市財政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局、青島金融監管局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由區(市)有關部門具體實施。市財政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局等部門組織制定各險種保險方案,明確服務內容、工作要求等事項。相關保險承保機構要在遴選中標區域內開展青島市級特色農產品保險業務,不得跨區域承保。
三、工作程序
(一)宣傳發動。區(市)有關部門要與保險承保機構密切配合,早發動、早部署,通過多種渠道做好保險政策宣傳和引導,使參保農戶、組織全面了解相關政策,提高投保率。
(二)組織投保。堅持尊重農戶意愿與提高組織化程度相結合,發揮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等作用,采取單獨投保、集體投保等多種形式組織投保。
(三)張榜公示。保險承保機構要按照公示要求,在村(居)信息公開欄,將擬參保的種植(養殖)戶名單和參保數量等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鼓勵同時通過政府公共網站等進行線上公示。
(四)簽訂保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投保主體與保險承保機構簽訂保單,繳納應承擔的保費,保險承保機構要進行現場驗標。
(五)組織理賠。保險到期后,若觸發保險責任,保險承保機構應在3日內指導投保主體報案索賠,并及時查勘現場,優化理賠手續,理賠款轉賬直賠到戶,與投保主體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完成賠付。
(六)公開信息。保險承保機構要按規定在村(居)公開欄等顯著位置,或通過互聯網、短信、微信等方式,將農險政策、承保情況、理賠結果、服務標準和監管要求進行公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特色農產品保險試點工作,由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局、青島金融監管局分工落實,共同推進。市財政局牽頭組織方案制定,負責保費補貼資金管理等工作。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發展局負責組織區(市)有關部門具體實施,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指導保險承保機構在遴選確定的區域內開展農業保險工作。青島金融監管局負責保險承保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試點區域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認真履職盡責,密切配合協作,對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及時研究并協調解決,推動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范承保理賠。區(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審核,確保承保數量真實準確。保險承保機構要加強基層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健全服務網點,為廣大農戶提供方便快捷和優質高效的參保理賠服務。對于組織投保的農戶,保險機構要采用全檢或比例(不低于3%)抽查方式進行現場驗標,由投保主體、保險機構雙方認可后出具保單;對于投保面積50畝(含)以上的地塊,以及畜牧養殖、漁業類保險,要進行全面驗標、單獨出單。保險憑證、理賠款項要落實到參保農戶,保險承保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拖賠、惜賠、拒賠。如遇大面積自然災害,保險承保機構應先行預付部分賠款。
(三)嚴格價格監測。各區(市)農業農村局要細化措施,規范操作,確保價格監測過程公開、公正,監測結果公平、合理。區(市)農業農村局、保險承保機構、投保主體代表組成7-9人價格監測小組,由以上各方共同選定具有代表性的種植(養殖)戶作為價格監測點,價格監測點應覆蓋不同規模的主體,能夠反映不同規模主體的實際價格情況。保險承保機構負責指導價格監測點進行價格記錄,區(市)農業農村局對采價進行蓋章確認,投保主體代表對采價簽字確認。
(四)加強風險管理。保險承保機構要高度重視風險管控,做好農業再保險安排,通過多種措施轉移分散風險,確保工作的穩健性和可持續性。及時將保單、理賠等信息上傳至青島市農業保險監管平臺,并接受相關部門合規性檢查。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按照《青島市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青財規〔2025〕1號)文件執行。所需市級財政補貼從下達我市的中央特色險獎補資金中統籌安排。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配合保險承保機構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動員各方面力量,積極做好物化成本保險向收入保險、指數保險轉型升級的政策宣傳引導,組織力量深入田間地頭,重點講解保險責任、責任免除、賠款處理等內容,提高政策知曉度,努力營造良好社會輿論環境。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1.生鮮牛乳收入保險試點方案(2025—2026年).docx
? ? ? ? ? ?2.蛋雞收入保險試點方案(2025—2026年).docx
? ? ? ? ? ?3.生豬收入保險試點方案(2025—2026年).docx
? ? ? ? ? ?4.肉牛收入保險試點方案(2025—2026年).docx
? ? ? ? ? ?5.蔬菜收入保險試點方案(2025—2026年).docx
? ? ? ? ? ?6.果樹氣象指數保險試點方案(2025—2026年).docx
? ? ? ? ? ?7.蜜蜂氣象指數保險試點方案(2025—2026年).docx
? ? ? ? ? ?8.海參養殖高溫指數保險試點方案(2025—2026年).docx
? ? ? ? ? ?9.牡蠣養殖風力指數保險試點方案(2025—2026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