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高新區經濟發展部、投資促進部、財政金融部,有關單位: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辦字〔2023〕18號),為切實抓好政策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青島高新區管委聯合制定了《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現予印發實施,請認真貫徹執行。
?
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年2月21日
?
?
(此件公開發布)
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建設,提高專項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辦字〔2023〕18號),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園區(以下簡稱園區)位于青島高新區,包括核心區和拓展區兩部分。核心區四至范圍包括:春陽路-錦喧路以南,瑞源路-祥源路-華貫路以東,錦榮路-錦安路以北,寶源路-茂源路以西;科海路以北、科韻路以南、祥源路以西、瑞源路以東。拓展區四至范圍以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建設規劃為準。
第三條?園區管理機構是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青島高新區管委)或青島高新區管委指定的機構。
第四條?本細則遵循依法依規、公平公正、簡便操作、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二章 ?申報事項
第五條?支持精密儀器儀表產業補鏈強鏈,對新設立的工業測控系統與裝置、實驗分析儀器、傳感器及核心元器件獨立法人企業首次在園區投資建設項目,單個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竣工投產后按照設備投資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市級財政補助資金每年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青島高新區管委)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2023年4月11日(含)以后在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精密儀器儀表領域制造業企業;
2.申報項目為申報主體在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內首次投資建設項目,取得發展改革等部門出具的新建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項目申報時已竣工投產并實現產品銷售;
3.申報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超過1000萬元(含1000萬元,具體以項目竣工投產專項審計報告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額為準)。其中固定資產投資額是指生產廠房、設備等投資金額。設備投資包括生產設備、研發和檢測設備等投資,且單臺設備投資額不低于1萬元,二手設備不予補助;
4.工業測控系統與裝置包括:工業自動控制系統裝置,電工儀器儀表,繪圖、計算及測量儀器,供應用儀器儀表,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儀表,運輸設備及生產用計數儀表,導航、測繪、氣象及海洋專用儀器,電子測量儀器,光學儀器,衡器等;實驗分析儀器包括:實驗分析專用儀器,試驗機等;傳感器及核心元器件包括:光敏傳感器,聲敏傳感器,氣敏傳感器,力敏傳感器,(電)壓敏傳感器,溫敏傳感器,化學傳感器,流體傳感器,位移傳感器,角位移傳感器,敏感元件,芯片,信號處理器,控制、顯示、電源模塊,液氣密元件及系統等。
(二)申報材料
1.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補鏈強鏈項目獎補資金申請表;
2.新建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
3.項目竣工投產專項審計報告,含項目竣工投產日期、固定資產投資額及明細表、是否首次備案投資建設項目、投產后首批次產品銷售發票;
4.設備投資明細表及設備的購置合同、增值稅發票和付款憑證。其中進口設備需提供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或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5.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三)其他事項
1.若同一年度園區企業累計獎補資金總額超過1000萬元,按各項目設備投資額在所有項目設備投資總額中的比例分配獎補金額;
2.固定資產投資額和設備投資額均不包含增值稅部分。
(四)政策咨詢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裝備產業處? 0532-85912660。
第六條?對在園區注冊獨立法人并納統的精密儀器儀表制造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3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1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按晉級補差原則執行。(責任單位:青島高新區管委)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精密儀器儀表領域制造業企業;
2.申報主體在申報年度的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3億元。
(二)申報材料
1.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支持企業上規模獎勵資金申請表;
2.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公司及其關聯企業相關情況一覽表;
4.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三)政策咨詢
青島高新區投資促進部? 0532-68686260。
第三章? 申報程序
本細則涉及的第六條政策資金,由青島高新區管委負責組織實施。對于第五條政策資金,申報程序如下:
第七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公開發布項目申報指南,申報主體按照申報指南要求自愿提出申請,通過“青島政策通”平臺提交所需的申報材料(具體以申報指南為準)。
第八條?區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本實施細則、年度申報指南,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項目查重、失信懲戒、是否違反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情況等進行審核,將審核結果函告同級財政部門,并推薦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九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或聘請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第十條?對通過審核的項目,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年度資金安排,確定擬獎補名單及金額,并予以公示。
第十一條?根據公示結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函請市財政局撥付資金,市財政局按程序將市級資金撥付至高新區財政部門,由高新區財政部門撥付申報主體。
第四章 ?職責分工
第十二條?本實施細則主要涉及市、區兩級工業和信息化(區級含青島高新區投資促進部,下同)、財政部門及申報主體,各自承擔主要職責如下: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對市級相關政策發布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進行材料審核、辦理資金信息公開、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和支出計劃、按要求開展績效評價相關工作。區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對市級相關政策組織轄區企業申報、初審、推薦,按要求配合區財政部門撥付資金、開展績效評價等相關工作;負責對區級相關政策按職責分工發布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和材料審核、辦理資金信息公開、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和支出計劃、按要求開展績效評價、配合區財政部門撥付資金等相關工作。
(二)財政部門:市財政局負責資金預算安排、資金下達。高新區財政部門根據市財政局下達的資金文件及時撥付資金。
(三)申報主體:未列入青島市安全生產黑名單、青島市環境信用黑名單等失信懲戒對象目錄;不違反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按要求進行項目申報,及時報送有關資料,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配合做好項目審核工作,如實提供申報材料;配合開展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工作。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申報主體應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自覺接受市、區兩級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對有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本細則由市、區兩級工業和信息化和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細則未盡事宜,參照現行政策執行。本細則有效期內,如遇中央、省、市有關政策調整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本細則為《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精密儀器儀表產業園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辦字〔2023〕18號)的配套文件,自2023年4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