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牢固樹立綠色低碳發展導向,進一步完善綠色制造體系,培育綠色制造先進典型,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節〔2024〕13號)相關要求,現組織開展2024年市級綠色制造示范創建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
一、工作內容
? ??2024年青島市綠色制造示范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等3個方向,對達到創建要求的給予相應的市級綠色制造示范稱號。鼓勵各單位以市級綠色制造示范創建為基礎,瞄定國家和山東省綠色制造名單培育要求,在基礎設施提升、設備迭代更新、工藝優化升級等方面加大綠色低碳改造力度,全面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后續,國家、省綠色制造名單將采取逐級申報、擇優推薦方式,從歷年已發布的青島市綠色制造示范中遴選。
? ??二、申報要求
? ? (一)綠色工廠。申報單位需滿足如下條件:在青島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且從事實際生產的制造型企業。申報綠色工廠的單位,應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或行業評價標準開展自評價。其中,已發布行業標準的(附件1),按照行業標準要求進行自評價,其他行業企業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見附件2)開展自評價。列入《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的重點用能行業,能效水平原則上要達到或優于相關標桿水平;未規定能效標桿水平但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的行業,能效水平原則上要達到或優于相應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或1級水平。
? ? (二)綠色工業園區。申報單位需滿足如下條件:1.具有法定邊界、范圍和統一管理機構,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且工業增加值或園區內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2.已發布園區綠色工廠培育計劃,積極組織園區內企業開展綠色工廠創建。申報綠色工業園區的單位,應依據《綠色工業園區評價要求》(附件3)開展自評價,優先支持園區內市級及以上綠色工廠數量多、占比高的工業園區。
? ? (三)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申報單位需滿足如下條件:1.在青島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2.為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產業鏈完整、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在產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企業;3.積極創建綠色工廠,并制定供應商綠色工廠培育計劃,推動供應商開展綠色工廠創建。申報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的單位,應按照行業指標體系或通用評價要求開展自評價。其中,已發布行業指標體系(附件4)的,按照行業指標體系進行自評價;未發布的行業依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要求》(附件5)進行自評價。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市級及以上綠色工廠,優先推薦汽車船舶、電子電器、通信制造、機械裝備、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建材冶金等行業以及供應商中綠色工廠數量眾多的龍頭企業和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企業。
? ? (四)其他。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1.未正常經營生產的(工商注銷、連續停產12個月以上、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單且未被移出等);2.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參照“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3.被動態調整出各級綠色制造名單的;4.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5.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6.失信被執行人等。
? ? 三、工作流程
? ? (一)自評申報。市級綠色制造示范遵循自愿申報原則,采用無紙化申報。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評價要求(參考《綠色制造第三方評價工作要求》,見附件6),組織編寫自評價報告(模板詳見附件7-9),并向所在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 ? (二)初審推薦。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初審,充分征求同級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意見后,出具推薦意見。各區、市將推薦匯總表(附件10)和企業申報材料(蓋章掃描版和Word版均各一份)于2024年3月22日前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綠色發展處”。
? ? (三)評審公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組織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復核,按程序公布青島市綠色制造示范名單。
? ? 四、相關要求
? ? (一)積極培育發動。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綠色制造示范創建工作,鼓勵探索建立綠色制造示范培育庫,優化綠色制造示范創建全過程服務,全面提升綠色制造創建水平,將綠色制造示范創建作為推動工業綠色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
? ? (二)實施日常管理。市級綠色制造示范實施動態跟蹤管理。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常態化抓好綠色制造示范管理,對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Ⅱ級(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實時報送。對前兩批市級綠色制造示范名單,應組織有關單位于3月28日前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填報動態管理表,上報年度綠色制造關鍵指標情況。如發生名稱變更或因投資、并購等原因造成實際生產經營范圍、生產地址、組織邊界與列入時發生重大變更的,應在填報動態管理表時予以說明。對不符合青島市綠色制造示范創建要求的,將予以移出。
? ? (三)強化宣傳引導。入選市級綠色制造示范的單位應積極總結綠色低碳轉型經驗,多渠道展現綠色發展成效,樹立良好生態文明形象,擴大綠色影響力。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可通過組織經驗分享、現場觀摩等活動,引導行業企業、園區進行對標,發揮綠色制造示范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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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_T36132-2018).pdf
? ??附件4.部分行業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docx
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 ? ? ? ? ? ? ? ? ? ? ? ? ?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