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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民政局:
現將《青島市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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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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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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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全市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規范化管理和標準化運營,提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水平,現制定青島市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方案。
一、評定對象
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養老服務中心)申請運營等級評定應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運營方依法辦理登記并在民政部門完成備案。
2.運營方自備案之日起,持續運營滿一年。
3.運營方評定年度內未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重大違法記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名單。
二、評定內容
評定內容涵蓋養老服務中心的服務功能、服務開展、服務管理、服務成效等內容,綜合評價其運營等級。
三、評定組織與職責
市民政局組織成立等級評定委員會,統籌實施運營等級評定工作。評定委員會成員由市民政局相關負責同志及各區(市)相關負責同志組成。評定委員會負責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的評定結果審核認定、評定爭議協調處理等。
各區(市)民政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申報工作。具體評定工作由市民政局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確定的第三方評定組織承擔。
四、評定人員
第三方評定組織應為本項目配備專職的項目管理人員,并組織不少于5人的評定團隊。評定人員應由從事一線養老照護工作5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員、從事養老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員、從事醫療護理工作3年及以上的執業醫師或執業護士、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財會人員組成。其中從事一線養老照護工作5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員至少2名,從事養老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員至少1名,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財會人員至少1名。每次評定應由3名評定人員共同參與,至少包括1名從事一線養老照護工作5年及以上的評定人員和1名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財會人員。
五、評定流程
(一)發布。市民政局統一發布開展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工作的通知。
(二)申請。養老服務中心向所在鎮(街道)提出申請,提報《青島市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申報表》(附件1)及相關證明材料。經鎮(街道)審核同意后向區(市)民政局申報。
(三)審核。鎮(街道)和區(市)民政局對報送材料進行初審,審核通過后,報市民政局復核。
(四)評定。第三方評定組織根據《青島市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指標表》(附件2),對參評中心開展實地評定,并向評定委員會提交評定結果。
(五)審議。評定委員會組織召開評審會議,對第三方評定組織評定結果進行審議,形成最終評定意見。
(六)公告。市民政局向社會公示評定結果,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正式發布評定結果公告。
六、評定結果
評定分數按《青島市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指標表》(附件2)評定得出,滿分1000分。根據得分情況進行排序,評定結果分為五級、四級、三級三個等級。獲評等級的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數量不高于全市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總數的50%。五級不超過10%,四級不超過 15%,三級不超過25%。
七、監督管理
(一)加強監督檢查。各級民政部門應加強對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工作的監督管理,重點對評定機構、評定人員、評定程序、評定等級等方面進行審查和監督,暢通監督渠道,確保評定工作的公信力和權威性。
(二)加強動態管理。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有效期為1年。評定有效期內,運營組織停止運營、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發生欺老虐老等重大輿情或者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由市民政局作出撤銷評定等級的決定,由區(市)追回已發放運營獎勵資金。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區(市)民政局應加強宣傳引導,切實提高養老服務中心參與運營等級評定工作的積極性和參與率,推動實現養老服務中心標準化、規范化運營,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關于印發〈青島市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方案〉的通知》(〔2023〕069)和《關于印發〈青島市進一步優化完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措施的實施細則〉的通知》(青民〔2022〕101號)附件2《青島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運營質量等級評定指引(試行)》同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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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附件:1.青島市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申報表.doc
? ? ? ? ? ? ? ? ??2.青島市鎮(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運營等級評定指標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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