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關于強化就業優先政策促進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22〕4號)、《關于做好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落實有關工作的通知》(青人社發〔2022〕4號)、《關于做好新形勢下促進家庭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青人社規〔2019〕1 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優化落實家庭服務業補貼政策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家庭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補貼申領登記管理
為規范申領補貼范圍,家庭服務業機構和從業人員登記是申領家庭服務業補貼的前提條件。
(一)家庭服務機構登記
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的意見》(國辦發〔2019〕30 號)規定的家政服務業范圍(家政服務業是指以家庭為服務對象,由專業人員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場所集中提供對孕產婦、嬰幼兒、老人、病人、殘疾人等的照護以及保潔、烹飪等有償服務,滿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務行業)的機構為家庭服務機構(含為居民家庭提供服務的醫養結合機構)。
家庭服務機構登錄山東政務服務網站或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登記,須上傳法人身份證(正反面)、基本存款賬戶信息掃描件或照片等資料;機構注冊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對家庭服務機構經營業態、經營范圍等信息進行審核。
(二)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登記
家庭服務機構登錄山東政務服務網站或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對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進行網上登記,機構注冊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對從業人員就業登記、社保繳納信息進行審核。其中,非員工制從業人員,需上傳從業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和服務協議掃描件或照片,管理人員應注明管理人員身份。
(三)從業人員增減變動登記
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發生增減變化的,家庭服務機構須在5個工作日內主動通過山東政務服務網站或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辦理從業人員增減變化登記。其中,對員工制從業人員,因其退休、死亡、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由系統自動識別進行減少登記;非員工制從業人員與家庭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期滿、實現正規就業的或在其他單位繳納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由系統自動識別進行減少登記。
二、家庭服務業崗位補貼
(一)補貼范圍和條件
1.青島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工商注冊或民辦非企業單位中納入家庭服務登記的機構,與招用從業人員(男60 周歲以下、女55周歲以下)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2.按月向其支付勞動報酬(或按約定支付勞務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家庭服務機構一次最多申領前12個月的家庭服務業崗位補貼(不含申領當月)。
4.申領補貼時已與招用從業人員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的,家庭服務機構可申領補貼至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解除或終止當月。
5.從業人員從事家庭服務工作每月累計不少于80小時。
(二)補貼標準和期限
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5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家庭服務業崗位補貼與《關于做好新形勢下促進家庭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青人社規〔2019〕1 號)中原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崗位補貼累計計算。??
(三)申領程序
1.機構申請。符合補貼申領條件的家庭服務機構,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在家庭服務業崗位補貼模塊提交補貼申請,須同時提報符合條件的從業人員銀行代發工資明細賬單或工資發放憑證(需本人簽字和單位蓋章),并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進行承諾。
2.監管審核。補貼申領機構注冊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初審,經區(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復核后,報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
3.補貼公示。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通過后,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資金撥付。公示結束無誤后,區(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機構銀行賬戶。
三、家庭服務業穩定就業崗位獎勵補貼
(一)補貼范圍和條件
1.青島行政區域內進行工商注冊或民辦非企業單位中納入家庭服務業登記的機構,其員工制在崗職工(男60周歲以下、女55周歲以下)從事家庭服務工作和家庭服務業務管理的人數,年度內(12個月)月平均達到30人及以上給予穩定就業崗位獎勵補貼,補貼申領月份以家庭服務機構招用從業人員且在我市繳納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達到30人月份開始計算;申報補貼的管理人員數不超過申領總人數的1/3。
2.申領補貼家庭服務機構需與招用人員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
(二)補貼標準和期限
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標準給予家庭服務機構最長5個年度的穩定就業崗位獎勵,對此前享受穩定就業崗位獎勵3年期滿且符合上述條件的,按本通知規定繼續申領補貼。
(三)申領程序
1.機構申請。符合補貼申領條件的家庭服務機構,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家庭服務業穩定就業崗位獎勵補貼模塊,選擇補貼申請周期,提交補貼申請。
2.監管審核。補貼申領機構注冊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初審,經區(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復核后,報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
3.補貼公示。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通過后,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資金撥付。公示結束無誤后,區(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機構銀行賬戶。
四、家庭服務業商業綜合保險補貼
(一)補貼范圍和條件
1.青島行政區域內進行工商注冊或民辦非企業單位中納入家庭服務業登記的機構,與招用的從業人員(男60周歲以下、女60周歲以下)簽訂一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2.家庭服務機構通過招標的保險機構按規定為從業人員購買商業綜合保險。
(二)補貼標準和期限
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標準給予補貼,保險年度內從業人員在青島市范圍內家庭服務機構流動的,保險自動接續有效。
(三)申領程序
1.業務受理。家庭服務機構統一到保險承辦機構為從業人員購買家庭服務業商業綜合保險。經辦保險公司每月將機構購買商業保險的人員信息反饋至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2.信息確認。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審核標準逐一對已登記的家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信息進行比對。比對通過后推送至機構注冊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進行初審。
3.監管審核。補貼申領機構注冊地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初審,經區(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復核,報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
4.補貼公示。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通過后,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資金撥付。公示結束無誤后,區(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機構銀行賬戶。
五、家庭服務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家庭服務機構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按照《關于做好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落實有關工作的通知》(青人社發〔2022〕4號)有關規定和程序執行。
六、資金來源
家庭服務業崗位補貼、家庭服務業穩定就業崗位獎勵、家庭服務業商業綜合保險補貼、家庭服務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簡稱“四項補貼”),按現行財政體制,分別從市、區(市)就業創業資金中列支。
七、關于資金監管和審核發放
1.要加強資金監管,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強化政策落實,對家庭服務業“四項補貼”的業務審核和資金撥付等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審核存疑的應組織工作人員或委托第三方采取電話抽查、實地核查等方式進行核查,確保政策落實到位。上述扶持政策自每個批次(一個月兩個批次)最后受理日期次日起至審核完成時間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2.各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健全政策落實情況公開制度,按規定向社會公開享受補貼的單位名稱及具體金額等情況。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政策實施期間,如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調整,按照國家、省政策規定執行。此前有關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關于落實促進家庭服務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辦字〔2019〕6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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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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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青島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