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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功能區黨群工作部: ?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發揮市場化人才評價導向作用,進一步激發科研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助力青島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生態的若干措施》(青辦發〔2025〕9號)規定,現就以績推才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須為在青高校或科研院所全職工作人員,從事研發工作,與所在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并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國(境)外高層次人才可不受社保繳納限制;
(二)申請人須在現單位工作期間進行技術開發、轉讓、許可交易(以技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且為技術交易所屬研發團隊的主要負責人或核心成員(由所在單位審核確定);
(三)申請人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同一年度內在青進行的單個技術開發、轉讓、許可實際交易額須達到500萬元及以上且實際交易完成時間須在技術合同規定期限內;
(四)技術合同須在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并取得技術合同認定審核證明;
(五)同一技術交易限推薦1人享受以績推才政策。
二、認定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在青高校、科研院所研發人才,同一年度內單個技術開發、轉讓、許可的在青實際交易額分別達到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的,可按規定認定為青島市B、C、D類高層次人才,對應享受有效期3年的高層次人才服務。
三、申請流程
(一)單位初評。用人單位首先審核申請人條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并對申請人進行書面評價,評價內容包括申請人基本信息、對技術交易的實際貢獻和發揮的主要負責人或核心成員作用、依托申報的技術交易基本信息、技術合同簽訂和登記信息、年度內在青實際交易情況和交易金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認定結果等,書面評價材料經申請人簽字承諾、單位有關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作為推薦材料一并上傳至申報系統。
(二)單位申報。申請人所在單位登錄“唯才唯青島·青島人才數智賦能平臺”,按系統提示錄入信息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人與所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
2.在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若技術合同涉密,須在脫密處理后上傳或由所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
3.技術合同認定審核證明;
4.同一年度在青實際交易的發票或有關證明材料;
5.青島市技術開發和轉化成效審核表(見附件);
6.申請人社保繳納證明(在魯繳納社保的無需上傳)。
(三)區市初審。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功能區黨群工作部按照屬地化原則,核實申請人社保繳納情況并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申請信息與提交材料的一致性等。
(四)市級復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通過初審的材料進行復審,審核通過的,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發放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或賦高層次人才服務碼。
四、有關要求
(一)誠信申報。在以績推才申請過程中,申請人須向所在單位如實提交申請信息和各項證明材料,單位經辦人須認真核實申請人條件及技術合同、交易財務憑證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單位有關負責人須做好把關工作,確保本單位誠信申報、如實申報。對有欺詐行為和提供虛假材料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列入我市人才工作失信名單,取消用人單位申請以績推才政策的資格,并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保密。在申報過程中,申報單位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嚴禁上傳涉密材料。如有不宜上傳網絡的材料、信息等,須進行脫密處理或現場報送至審核部門。
(三)規范管理。同一人才只能享受1次以績推才政策,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有效期限內不再調整服務綠卡層次類別。符合以績推才政策的人才在享受高層次人才服務有效期內辦理退休手續或不在我市繼續工作或經查實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所在單位須登錄“唯才唯青島·青島人才數智賦能平臺”為其撤銷服務綠卡,對應人才不再享受高層次人才服務。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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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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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人才開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