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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青島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實施方案(試行)》(青環發〔2023〕79號)繼續執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2日。請認真貫徹落實。
青島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9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