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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guī)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印發(fā)的《青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市政府各部門要認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工作,并通過報刊、網(wǎng)站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監(jiān)督。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市水務管理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十六字”治水思路,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設決策部署,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按要求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工作,并主動公開接受監(jiān)督。報告內(nèi)容主要包括:2024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2024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4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情況、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等四部分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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