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臺背景
2025年,國家及省先后出臺了《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建立醫保數據工作組更好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醫保辦函〔2025〕5號)、《關于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建立醫保數據工作組更好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的通知》(魯醫保函〔2025〕8號),為做好我市醫保數據向定點醫療機構公開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出臺本通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建立醫保數據工作組更好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
二、制定依據
《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建立醫保數據工作組更好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醫保辦函〔2025〕5號)、《關于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建立醫保數據工作組更好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的通知》(魯醫保函〔2025〕8號)。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建立醫保數據工作組更好賦能醫療機構發展的通知>
三、主要內容
(一)完善數據工作組架構。建立市、區(市)兩級數據工作組,成員由醫療保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和定點醫療機構代表共同組成。定點醫療機構代表應由各醫療機構推薦產生,主要為醫療機構有關負責人。原則上每家定點醫療機構可推薦2人,形成工作組成員庫。醫保部門從成員庫中抽取工作組成員,實行定期輪換,并覆蓋不同等級的醫療機構。數據工作組主要負責醫保數據的審核分析、定期公布和醫療機構的意見收集。
(二)明確醫保數據公布內容。數據工作組面向我市所有定點醫療機構“亮家底”。嚴格落實國家醫保局醫保數據工作組數據底稿要求7大類45項核心指標及公布頻次,并結合省市醫保重點工作,將藥品追溯碼采集應用、基金審核稽核監管、異地就醫管理等涉及醫保基金、醫療機構行為的相關數據納入公布范圍,不斷擴展豐富數據指標內容。
四、熱點問答
(一)開展醫保數據定向公開的意義是什么?
通過定期向定點醫療機構亮醫保家底、評兩定機構績效,穩定醫療機構預期,促進共享共治。通過以公開促理解、以公開促治理、以公開促發展,形成醫保醫療改革合力,共同推動我市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定向公開的醫保數據能否對外使用?
公布的醫保數據僅作為內部工作使用,應嚴格管理知悉范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公開或通過微信、上網等方式傳播。自行公開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人員和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
五、負責部門
政策牽頭起草部門:市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和支付管理處(電話:8577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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