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市應急管理局,青島西海岸新區應急管理局,青島高新區經濟發展部,局相關處室、直屬單位:
《青島市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已經市政府批復同意,現印發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各處室(單位)要聚焦年度目標任務,科學制定檢查方案,提高監督檢查質效,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將本處室(單位)計劃執行情況通過金宏網反饋至“青島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二、各區(市)應急局要加強職責范圍內監管企業的分級分類結果應用,合理確定本級及鎮(街)級檢查企業名單及檢查頻次,科學制定本區(市)2024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并認真總結上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于3月31日前報市局備案(請將蓋章掃描件及電子版通過金宏網報送至“青島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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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市應急管理局
????????????????????????????????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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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徐魯晉;聯系電話:51915105)
青島市應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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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監管執法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和《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實際,編制本計劃。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認真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錨定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基本定位,樹立并踐行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嚴格精準規范執法,創新創優檢查方式、強化“監管執法+N”服務意識,督促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有效防范化解各類安全生產風險隱患,以實際行動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
?以維護法律權威、公平正義、人民利益為核心,以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為目標,聚焦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隱患,依法履行職責,嚴格規范執法,熱情指導幫扶,做到“五個100%”,即對納入計劃的主要工作任務完成率達到100%,對納入計劃的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查處率達到100%,對掛牌督辦的重大行政處罰案件辦結率達到100%,對直接實施的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件辦結率達到100%,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為建設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主要任務
實行診斷式監管服務與監督檢查相融合的管理模式,落實風險分級分類監管成果,堅持“差異化”執法,明確每家企業年度檢查次數,采取異地執法、示范執法、“雙隨機”聯合執法等執法方式,依照《山東省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參考標準》,重點圍繞全員崗位責任制、教育培訓、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勞動防護、特殊作業、應急預案與演練等內容,綜合運用查閱資料、人員提問、現場核查等傳統措施,創新運用無人機巡查、系統智能識別、現場視頻監控等非現場措施,依法嚴格規范精準開展監督檢查。
年內完成九項重點監督檢查任務、兩項“雙隨機”一般監督檢查任務。重點監督檢查任務包括對省級及市級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工貿企業進行重點監督檢查;抽取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企業、危化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危化品重點監管企業、非煤礦山重點監管企業、安全評價機構、教育培訓機構、近三年發生過人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以及區(市)監管重點行業領域企業等進行重點監督檢查;開展工貿企業“診斷式”監督檢查。“雙隨機”一般監督檢查任務包括抽取區(市)監管的一般工貿企業進行內部“雙隨機”監督檢查;發起或者參與其他部門組織的“雙隨機”聯合監督檢查。根據上級部署完成各類執法檢查工作任務。
?三、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測算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
根據《青島市應急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局機關承擔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職責的持證人員共計46人(危化品處6、基礎處5、調查統計處5、救援協調處4、規劃財務處4、宣教處4、法規處4、綜合處5、巡查督查處5、審批處4),按照“納入計算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的比例,設區的市級安全監管部門不得低于在冊人數的70%”標準計算,納入本年度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為32人。執法支隊在崗人員29人,按照“專門執法機構不得低于在冊人數的90%”標準計算,納入本年度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為26人。局機關和執法支隊共計納入行政執法人員的數量為58人。
(二)總法定工作日共計14558個
總法定工作日=個人法定工作日×執法人員數量=251天×58人=14558個工作日。
(三)監督檢查工作日共計1972個
監督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14558個)-其他執法工作日(6728個)-非執法工作日(5858個)=1972個
監督檢查工作日,是指對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監督檢查的工作日。主要包括重點監督檢查工作日1055個,一般監督檢查工作日60個,辦理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件857個工作日。
(四)其他執法工作日共計6728個
其他執法工作日=前三年人均其他執法工作日(116天)×行政執法人員的數量(58人)=6728個工作日。
主要包括: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實施行政許可,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調查核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登記備案,開展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完成省政府或應急部安排的執法任務等。以上人均工作日取前三年人均平均工作日為116個(2021、2022和2023年每人平均工作日分別為116個、115個和116個)。
(五)非執法工作日共計5858個
非執法工作日=前三年人均非執法工作日(101天)×行政執法人員的數量(58人)=5858個工作日。
主要包括:機關值班,參加學習、培訓、考核、會議,檢查指導下級應急部門工作,參加黨群活動,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以上人均工作日取前三年人均平均工作日為101個(2021、2022和2023年人平均工作日分別為101個、101個和101個)。
四、監督檢查安排
根據《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推進安全生產分類分級執法的指導意見》《青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各級安全生產監管范圍的通知》《青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青島市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要求,按照統籌兼顧、分類分級、突出重點、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則,綜合考慮行政執法人員的數量和能力、監督檢查職責范圍內生產經營單位的數量及其安全生產狀況、執法車輛、技術裝備配備和執法經費等情況,確定我局2024年度總監督檢查安排為570家次,其中重點檢查安排為540家次,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占比94.74%;一般檢查安排為30家次,在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中占比5.26%(附件1)。
(一)重點監督檢查安排為540家次。
1.開展重點監管企業監督檢查。根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重點檢查單位范圍,結合我局監管工作實際,確定30家市應急管理局直接監管企業作為重點監督檢查單位,對其本級或者抽取其下屬單位共計31家開展監督檢查,其中對2家橙色級別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各檢查2次,其余各檢查1次,共計33家次。
責任單位:危化品處3家(4家次),基礎處6家(6家次)執法支隊22家(23家次)。
2.開展煙花爆竹企業重點監督檢查。計劃抽取煙花爆竹批發企業4家、零售企業21家開展監督檢查,各檢查1次,共計25家次。
責任單位:執法支隊25家(25家次)。
3.開展重大危險源企業重點監督檢查。計劃對區(市)監管的22家重大危險源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其中對10家橙色級別的重大危險源企業各檢查2次,其余各檢查1次,共計32家次。
責任單位:危化品處22家(32家次)。
4.開展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企業監督檢查。計劃對28家橙色級別的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監督檢查,每家企業各檢查2次,共計56家次。
責任單位:危化品處4家(8家次),執法支隊24家(48家次)。
5.開展非煤礦山重點監管企業監督檢查。計劃對9家非煤礦山開展監督檢查,其中對4家Ⅰ類A級的地下礦山、4家Ⅰ類B級的露天礦山各檢查2次,對1家Ⅰ類A級的露天礦山檢查1次,共計17家次。
責任單位:基礎處5家(9家次),執法支隊4家(8家次)。
6.開展工貿企業“診斷式”監督檢查。計劃抽取區(市)監管的69家工貿企業各開展“診斷式”監督檢查,各檢查1次,共計69家次。
責任單位:基礎處32家(32家次),執法支隊37家(37家次)。
7.開展安全評價機構、教育培訓機構重點監督檢查。計劃抽取2家安全評價機構、4家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監督檢查,各檢查1次,共計6家次。
責任單位:規劃財務處2家(2家次),宣教處4家(4家次)。
8.開展事故發生單位重點監督檢查。計劃抽取7家近三年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各檢查1次,共計7家次。
責任單位:調查統計處聯合執法支隊7家(7家次)。
9.開展重點領域企業抽查。計劃從區(市)監管重點行業領域企業中,抽取283家開展重點監督檢查,包括6次執法檢查集中行動(2次助企合規定向執法+服務、2次專項執法、2次示范式執法)。原則上不抽取Ⅱ類A級企業,對Ⅰ類CD級、Ⅱ類D級企業各檢查2次,其余各檢查1次,共計295家次。
責任單位:執法支隊283家(295家次),其中聯合救援協調處8家(8家次)、聯合宣教處4家(4家次)、聯合規劃財務處4家(4家次)。
(二)一般監督檢查安排為不少于30家次
根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規定,一般監督檢查全部采用“雙隨機”抽查方式進行,鑒于個別行業領域企業數量較少且需全覆蓋檢查,如隨機抽取的企業與上述重點監督檢查企業重復,可以合并開展,避免重復檢查。
1.開展“雙隨機”內部抽查。計劃抽取不少于10家區(市)監管企業開展“雙隨機”內部執法檢查,共計不少于10家次。
責任單位:執法支隊
2.開展“雙隨機”聯合抽查。根據全省“雙隨機”聯合執法計劃安排,發起或者參與其他部門組織的“雙隨機”聯合抽查檢查,共計不少于20家次。
責任單位:主要由執法支隊承擔,根據發起部門情況可調整參與單位。
(三)根據上級部署完成各類執法檢查工作任務
五、組織實施
(一)制定檢查方案。在進行監督檢查前,應當依照監督檢查計劃的要求,綜合分析被檢查單位生產經營性質、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點部位等因素,有針對性地制定《現場檢查方案》,并經有關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實施。《現場檢查方案》應包括被檢查對象名稱、地址、聯系人、檢查時間、行政執法人員、檢查內容、檢查方式等事項。
(二)實施監督檢查。按照法定程序和權限,對照《現場檢查方案》,依照《山東省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參考標準》實施監督檢查。嚴格按照《山東省應急管理系統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實施辦法》《山東省應急管理系統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實施辦法》和《山東省應急管理系統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實施辦法》的規定,利用執法文書和執法記錄儀、執法終端等設備,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方式,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歸檔管理等執法全過程進行跟蹤記錄、實時留痕,對現場檢查、調查取證、查封扣押財產、舉行聽證、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應進行音像記錄。
(三)采取處置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以及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對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對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應當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7個工作日內予以公示。
(四)按要求使用執法信息平臺。按照“誰執法、誰填報”原則,按要求規范使用和填報各相關執法信息系統平臺。按照《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編號規則》,執法文書編號由省執法信息系統按順序主動生成,不允許自行編號,應當全過程使用山東省行政執法信息系統開展檢查、復查、立案、處罰等行政執法工作,實現執法文書電子化、信息化,全程系統留痕可追溯。應通過“雙隨機、一公開”形式開展監督檢查的事項,通過省政府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全面使用標簽化管理、信用風險分類結果開展監督檢查,按時使用移動監管系統完成檢查結果錄入工作。
(五)完善現場檢查檔案。現場檢查結束后,應及時完善現場檢查資料,要按照《山東省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一企一冊”整改檔案管理制度》建立監督檢查檔案,做到閉環管理。檔案應包括:《現場檢查方案》《現場檢查記錄》、現場處理、行政強制、整改復查等相關法律文書及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現場檢查照片和錄像等相關材料。音像記錄形成后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存儲至執法信息系統或者各處室(單位)專用存儲器,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刻制光盤備份與檔案一并歸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嚴格落實年度計劃。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按計劃實施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重要規定,是應急管理部門的法定職責。各有關處室、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嚴格按照計劃進度推進執法工作,細化分解任務,明確檢查人員,合理安排時間頻次,保質保量完成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各區(市)應急局要按照分級分類監管執法工作要求,結合市應急局監督檢查計劃合理安排好本級檢查工作。
(二)突出重點,科學統籌各項任務。各有關處室、單位要突出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認真組織開展異地執法、專項執法、示范執法、部門聯合執法等活動,加大對監管力量不足、執法力度較弱的區(市)幫扶指導力度。要科學統籌安排監督檢查工作任務,可結合日常監管、業務指導和上級安排的其他任務等一并進行,減少到企次數。要做到執法檢查、行政處罰“兩個閉環”,凡是開展檢查的企業一定要進行整改復查,凡是立案處罰的企業一定要按要求進行公示,未做到“兩個閉環”或者未錄入系統的一律不計算在監督檢查計劃完成范圍之內。要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相關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聯合抽查事項覆蓋率、抽查計劃完成率、標簽使用率、信用風險等級使用率均達到100%。
(三)規范執法,提升監督檢查質效。要依照《山東省安全生產集中執法檢查工作規范》《山東省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參考標準》等相關文件要求,規范采用“主要負責人+崗位責任人在場”“執法人員+專家”“啟動、檢查、合議、反饋”三位一體執法模式,對標對表開展檢查;探索使用非現場執法方式,實現對違法行為的快速發現、快速查處,提升執法效率;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規范執法行為;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和違法行為,要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確保問題隱患整改到位、違法行為處罰到位。對涉嫌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實施“司法銜接”追究刑事責任,嚴厲懲處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
(四)強化作風,公正文明執法服務。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理念,在保持嚴格執法總基調的前提下,開展“助企合規”系列定向執法服務,繼續推行行政處罰信用修復“兩書同達”工作機制,制度化推進政企雙向交流,主動助企紓困,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促進安全生產工作走深走實,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嚴格貫徹落實《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執行廉政規定和有關工作紀律,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嚴明紀律,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做到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樹立良好執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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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關于《2023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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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3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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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應急局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重要論述,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強根基、嚴執法、提質效”為目標,著力探索新形勢下嚴格執法、精準執法、規范執法、文明執法的有效路徑和措施,聚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這條主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職責,確保市政府批復的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得到有效落實,保障了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現將市應急局2023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如下:
一、保持高壓態勢,確保計劃全面完成。試行前置指導、診斷式監管服務與監督檢查相融合的管理模式,采取異地執法、示范執法、“雙隨機”聯合執法等執法方式,依法科學開展監督檢查。年內已完成省級及市級監管企業全覆蓋等九項重點監督檢查任務;超額完成“雙隨機、一公開”內部抽查和聯合抽查兩項一般監督檢查任務。2023年度總監督檢查計劃安排317家次,實際完成338家次,完成率為106.62%。其中,重點監督檢查計劃安排287家次,實際完成291家次,完成率為101.39%;一般監督檢查計劃安排30家次,實際完成47家次,完成率為156.67%。2023年度,我局計劃內及計劃外共檢查生產經營單位613家,發現整改問題隱患及違法行為3924項,執法檢查立案204起,罰款金額287.65萬元。
二、堅持嚴格執法,形成強大震懾效應。秉持“消除一個隱患就是預防一場事故”的理念,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列清單、建臺賬、閉環管理,嚴格落實“兩個必罰”和“五個堅決”到位,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守牢安全底線。聚焦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涉氨制冷、涉爆粉塵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組織開展全市全域性異地執法、安全生產大檢查、“下沉式”執法、三季度區域性異地執法、重點領域工貿企業及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診斷式”檢查等專項執法活動;配合開展4次全省異地執法集中行動,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強化行刑銜接案件辦理力度。今年,全市共辦理行刑銜接案件4起,其中市應急局辦理1起。通過應急部“互聯網+執法系統”做好典型案例報送工作,全市應急系統應報64起,實報205起,其中市局應報4起,實報40起。根據關鍵時間節點和重點工作安排,通過“青島應急管理”微信公眾號有針對性地發布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以案釋法”典型案例12期,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三、推行“執法+服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始終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和“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重要論述作為首要價值取向,不斷優化執法方式,將普法服務融入執法全過程,兼顧執法力度和服務溫度,著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出臺安全生產“監管執法+N”服務措施,確定了“監管執法+文明規范、監管執法+普法教育、監管執法+主動告知、監管執法+寬嚴相濟、監管執法+定向服務、監管執法+信用管理”六項服務措施,進一步優化執法方式、強化執法質效、提升作風能力、提高服務水平,促進執法服務深度融合。通過部門網站主動公示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涉爆粉塵等131項常見違法行為,每月公布擬執法檢查企業清單,引導企業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以公開促進公平公正,防止隨意性、選擇性執法。秉持“一次執法一堂課”理念,有針對性地開展了“護企春安”“護企優商”“進街駐企”等定向執法服務活動,共執法服務企業30余家,對百余家企業進行了培訓,取得了“一次查、雙提升”的良好效果。建立健全行政處罰信用修復“兩書同達”工作機制,累計協助41家企業完成行政處罰信用修復。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跟進觀摩執法,召開安全生產政企座談會,強化工作監督,聽取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助推執法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