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結合我市實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明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青住金發〔2025〕6號)中關于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認定標準的部分內容,以更好保障繳存人權益,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
二、政策主要內容
(一)調整欠繳認定標準
將欠繳認定標準由“申請人申貸時點在當月20日以后,單位前一個月住房公積金未繳存入賬的,視為欠繳。”調整為“自申貸時點所屬月份起,未繳存入賬的住房公積金超過2個月的,視為欠繳。”例如,某借款申請人申貸時點為2025年8月31日,住房公積金繳存至2025年6月,因申貸時點處于當月20日以后,政策調整前,借款申請人繳存狀態為欠繳,不符合申貸條件;政策調整后,借款申請人的繳至月份距申貸時點未超過2個月,視為正常繳存。
(二)調整單位整體逾期補繳情形下的認定標準
單位存在整體逾期補繳住房公積金行為,正常繳存認定范圍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即借款申請人在申貸時點近6個月內,單位存在整體逾期補繳住房公積金行為,一次性補繳6個月以內(含6個月)住房公積金,且補繳行為發生在自最初欠繳月份次月起6個月以內(含6個月)的,視為正常繳存,繳存金額納入賬戶余額計算范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逾期補繳及非單位整體逾期補繳(個人或部分人員補繳)的,視為非正常繳存。
三、貸款申請辦理渠道
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支持窗口辦理和網上辦理兩種渠道。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可前往相應區(市)住房公積金營業大廳,現場提交貸款申請,也可通過青島住房公積金官網網上營業廳、“青島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智慧網廳、“愛山東”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含“愛山東”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寶小程序)等渠道,完成申貸資料登記、基礎數據校驗、個人征信查詢授權、郵寄信息填寫、影像資料上傳等步驟,實現在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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