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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動建筑市場專項整治,精準治理拖欠工程款等行業痛點問題,推動發承包合同締約標準化、履約規范化、監管數字化,構建起“源頭治理、過程監管、違法必究”的全周期閉環監管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推動締約標準化
1.強化招投標監管。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并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不得由投標人對政府投資項目墊資建設。在招標文件參考模板中列明承包范圍、工期、工程款計量周期、結算和支付方式(包括預付款、進度款、竣工結算款)、安全生產措施費用、農民工工資保障、與履行合同和支付價款相關的擔保事項等項目。
2.規范工程款約定。招標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切實貫徹落實工程款支付等相關法律法規,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工程款結算與支付相關條款。包工包料工程的預付款原則上預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10%,不高于合同金額的30%,對重大工程項目,按年度工程計劃逐年預付。工程進度款結算方式,應按月或分段(工程形象進度)結算與支付,其中,人工費應按月足額支付。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應不低于工程價款的60%,不高于工程價款的90%,其中,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應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嚴格執行工程竣工結算審查期限的有關規定,單項工程發包人的審查期限,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不應超過60天,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大型企業不得強制要求以審計機關的審計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3.推進發包合同信息歸集。依法必須辦理施工許可的工程項目,行政審批部門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將施工合同信息與住建部門共享。探索實行青島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與數字住建一體化平臺的數據共享,利用數字化技術自動歸集合同中工程款結算與支付等合同關鍵信息,作為工程履約監管的重要依據。
二、進一步推動履約規范化
4.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新開工項目可以推行過程結算。發承包雙方通過合同約定,將施工過程按時間或進度節點劃分施工周期,對周期內已完成且無爭議的工程量(含變更、簽證、索賠等)進行價款計算、確認和支付,支付金額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對應的批復概(預)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過程結算周期節點可按形象進度劃分,分為基坑土石方工程、樁基工程(含基坑圍護工程)、±0.00以下結構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多層建筑主體結構工程完成、高層建筑主體結構工程每10層)、裝飾及安裝工程等節點。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采取分段、分單項、分部位、分專業的形式劃分節點。經雙方確認的過程結算文件作為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竣工后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核。
5.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嚴格執行《山東省工程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擔保實施辦法》,工程合同總價(暫估價)300萬元以上、合同工期3個月以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承包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可自主選擇擔保人,選擇保函、保證保險等形式提供擔保,也可通過資金共管方式替代。未提供預付款或者預付款不足合同價款10%的,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證前,或者承包單位進場前,向承包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提供預付款超過合同價款10%(含)的,建設單位在申請施工許可時,應當對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做出承諾,并在取得施工許可證后30日內將工程款支付擔保憑證上傳至省農民工工資監管平臺。
6.推動分包合同信息歸集。支持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單位在合同簽署后及時將合同歸集到監管平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體、工程屬性(名稱/地點/內容)、合同價款、結算規則、質量及人員要求等信息。總包單位協助分包單位及時、準確歸集合同信息并加強履約信息的動態更新和維護。
7.壓實監理單位監督責任。監理單位要加強施工單位合同履約的監督管理,監督施工單位及時歸集合同訂立、履約、變更、終止等相關信息,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合同約定的結算節點,及時提報工程量、支付金額等結算資料,并加強審核把關,確保信息資料真實準確。建設單位已足額撥付工程款的,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單位人工費專用賬戶管理的監督,保障勞務人員合法權益。
三、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
8.推動合同信息化管理。推動合同訂立、履約信息共享,在招投標、施工許可、施工過程、竣工驗收等全流程各環節、各主體間順暢流轉和精準匹配,為規范化、透明化管理提供數據支撐,歸集的發包、分包合同信息將作為業績認定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9.強化全過程管控。強化源頭管控,嚴格招投標監管,確保招標文件中的合同主要條款內容依法合規。強化履約過程監管,各監管部門要強化“兩場聯動”,加大一線檢查力度,著重加強對工程款支付擔保、人工費專戶管理等關鍵制度落地的監督檢查。強化部門協同,密切協同財政、審批服務等部門,健全信息共享、通報反饋、線索移交、聯動查處機制,形成齊抓共管格局,切實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和各方權益。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