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處、室:
為防范和化解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GB/T51267-2017)等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主體變更與抵押物產權共有人變更的業務標準,現將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受理標準
(一)借款主體變更
借款人離異、死亡,抵押物權屬發生轉移時,原則上應要求抵押物承受人及時結清貸款。若抵押物承受人按要求無力一次性結清貸款,則應按以下標準受理抵押物承受人提出的借款主體變更申請:
1.借款人協議離婚的,離婚協議需明確約定房屋產權及債務歸屬,抵押物承受人應為承接還款義務人,自愿承接還款義務且具備中心認可的還款能力。
2.法院判決或裁定離婚的,抵押物承受人應為承接還款義務人,自愿承接還款義務且具備中心認可的還款能力。
3.借款人死亡的,抵押物承受人自愿承接還款義務,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中心認可的還款能力,相關當事人能夠配合申請人辦理借款主體變更手續的,可予受理變更申請。
4.借款人離異、死亡,抵押物承受人自愿承接還款義務但不具備中心認可的還款能力的,應要求申請人追加一連帶責任擔保人,擔保人既可為自然人,也可為具有擔保資質的法人機構;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原則上應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否則,應要求原借款人或申請人一次性結清貸款。
(二)抵押物產權共有人變更
貸款期間,因離婚、死亡或其他特殊情形,需要變更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物的產權共有人,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無法一次性結清貸款的,可由借款人、原產權共有人、擬變更的新產權共有人共同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對于因死亡或法院強制執行的,原產權共有人無法提出申請的,由借款人、擬變更的新產權共有人攜帶相關材料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二、申請材料
針對不同情形,需提供對應的證明材料:
(一)借款主體變更
1.協議離婚的,應提供離婚證、加蓋婚姻登記機關印章的離婚協議。離婚協議未對房屋產權及債務歸屬進行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或離婚后雙方當事人對離婚協議內容進行變更的,應補充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房屋產權及債務歸屬的公證書。
2.經法院判決離婚的,應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
3.死亡的,應提供死亡證明和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房屋產權及債務歸屬,且該繼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證書。
(二)抵押物產權共有人變更
1.協議離婚的,應提供離婚證、加蓋婚姻登記機關印章的離婚協議。離婚協議未對房屋產權進行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或離婚后雙方當事人對離婚協議內容進行變更的,應補充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的公證書。
2.經法院判決離婚的,應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
3.抵押物產權共有人死亡的,應提供死亡證明和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房屋產權歸屬,且該繼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證書。
4.共有產權住房回購產權的,應提供回購協議、收款收據和不動產權證。
三、注意事項
(一)對于需要變更借款主體或抵押物產權共有人的,各管理處應與申請人進行充分溝通,原則上應理由充分、合理,優先要求結清貸款,確實無法一次性結清貸款的,再予以辦理變更業務。
(二)變更涉及組合貸款的,須先征得組合貸款銀行同意再行辦理。
(三)經法院判決或裁定的離異、繼承案件,相關當事人不配合申請人辦理借款主體變更或抵押物產權共有人變更手續的,申請人應持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及生效裁判文書,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四)申請人提供的離婚協議、法院判決書、民事調解書,須明確約定房屋產權歸屬,涉及夫妻共同債務問題的須明確債務歸屬,且房屋信息應與抵押借款合同信息一致。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借款人離異或者死亡抵押物承受人申請變更借款主體有關受理標準的指導意見》(青住金規〔2018〕9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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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不可撤銷擔保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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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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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銷擔保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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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委托?? ?????????向?? ????(原借款人)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該借款合同編號為? ???????????????(下稱借款合同)。該貸款期限為?????期(月),年利率為????%,用于購買位于?????????? ??????????????????????????住房,且將該住房用于本項貸款抵押擔保。在還款期間,由于原借款人因?????(離異、死亡)原因,抵押物權屬發生轉移,抵押物承受人(借款人)??? ??????自愿承接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剩余貸款本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剩余貸款期限? ????期(月)及相應利息的償付責任。本保證人已充分了解上述借款合同借款主體變更緣由,并同意借款合同及借款主體變更協議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的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為借款人??? ????承接的貸款提供全額連帶擔保,特此開立以你中心為受益人的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中心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償付各期到期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費用等,不論由何原因造成,本保證人承諾按照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承擔償還義務或其他約定責任,你中心有權直接要求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無需先行向借款人以及/或者其他擔保人追索或者處分抵押物,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中心通知后七日內無條件按照借款合同和本擔保書承擔保證責任。
本保證人承諾保證監督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全面履行義務,如借款人不履行義務,本保證人監督、督促、催收借款人及時履行義務,你中心向本保證人催收的,本保證人不做任何抗辯和異議,同樣視為向借款人催收。催收函郵寄地址為?? ??????????????????????????????,你中心向前述地址以任何形式送達催收函,視為向本保證人及借款人催收。
三、本保證人承諾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你中心對借款人享有的主債權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內。
四、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照前述規定履行擔保責任,由此給你中心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由本保證人承擔。
五、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不受下述事項影響:
(一)借款合同無效或被撤銷;
(二)借款人死亡、部分或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三)你中心延緩行使借款合同權利或本擔保項下權利,或對還款期限給以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他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四)本借款合同有物的或其他形式擔保的,你中心延緩或放棄或不行使對其他擔保物、擔保人擔保權利的。
六、本保證人同意和確認,如你中心與借款人修改、補充、變更借款合同條款的,無需征得保證人的同意,本保證人仍然按照本擔保書承擔保證責任,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額與履行期限變更后,本擔保書的擔保期限即自動順延、擔保金額自動上浮或下調。
七、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你中心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擔保書一式三份,你中心、本保證人、借款人各執一份。
九、本擔保書經本保證人簽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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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簽字):?????????????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