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穩市場促消費作用,支持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研究決定優化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貸款支持政策疊加限額。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購買高品質住宅、綠色住宅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商品房現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政策可疊加使用,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疊加后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7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疊加后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10萬元。
二、調整還貸能力系數。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由30%調整為40%。
調整后的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40%)×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40%)×12×額度計算年限。
三、優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多子女家庭,購買我市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上浮30%確定;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多子女家庭,在購房所在區(市)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房認定。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其他未作調整事項仍按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規定執行。
?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