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背景
為規范醫療機構制劑和中藥飲片醫保支付準入管理,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促進醫保待遇公平統一,根據《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1號)、《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機構制劑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中藥飲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精神,山東省醫保局印發了《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目錄(2024版)》(以下簡稱省目錄)。省目錄包括醫療機構制劑和中藥飲片兩部分,其中,醫療機構制劑1330個(含我市定點醫療機構制劑 193個),中藥飲片467個(含傳統中藥飲片458個,精制中藥飲片9個)。
二、政策名稱
關于執行《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目錄(2024版)》有關問題的通知)(青醫保發〔2025〕6號)
三、政策依據
1.關于印發《醫療機構制劑支付管理暫行辦法》《中藥飲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魯醫保發〔2023〕57號)
2.關于印發《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目錄(2024版)》的通知(魯醫保發〔2025〕6號)
四、出臺目的
按照省醫保局規定落地實施《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目錄(2024版)》,規范我市醫療機構制劑和中藥飲片的醫保支付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的合理用藥需求。
五、重要舉措
一是明確自5月1日起執行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目錄(2024版);二是明確醫療機構制劑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三是規范醫療機構制劑調劑使用醫保支付管理;四是設置過渡期,調出品種可繼續支付至2026年12月31日。
六、負責部門:青島市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采購處,電話:0532-85770301。
七、實施期限:自2025年5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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