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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醫療機構制劑
醫療機構制劑是指醫療機構根據本單位臨床需要,經批準而配制、自用的固定處方制劑。醫療機構制劑僅限于在生產該藥品的定點醫療機構或省藥品監管部門規定的調劑范圍內定點醫療機構使用。
二、中藥飲片的醫保支付范圍?
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中藥飲片合計1359個,包括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規定的中藥飲片892個,省增補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中藥飲片467個(含傳統中藥飲片458個,精制中藥飲片9個)。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傳統中藥飲片按照甲類藥品管理,不設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精制中藥飲片參照中藥配方顆粒管理,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15%。部分中藥飲片備注欄標注了“□”,指的是單方使用及全部由此類飲片組成的處方,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三、調劑使用的醫療機構制劑如何納入醫保報銷?
經省藥監部門批準調劑使用的醫療機構制劑,申請納入醫保報銷時,應由調劑使用的定點醫療機構向市醫保部門申請醫保備案,備案材料包括醫療機構制劑調劑使用的申請報告、備案批件、使用說明書及相關價格材料等,經市醫保部門審核通過后,調劑使用的醫療機構制劑可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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